新野法院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助推依法行政
新野縣人民法院不斷延伸行政審判職能,完善行政審判協調機制,力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,有效彰顯司法權威,助推依法行政。2020年1-5月份,新野縣法院開庭審理的10起行政案件,行政首長或分管負責人全部到庭,出庭應訴率達100%,司法權威得到有力維護,依法行政意識得到有效提升,取得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強化溝通協調,完善制度創新。新野縣法院多次就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問題,與縣委政法委、縣委全面依法治縣辦對接商討。2020年4月,積極促成縣委政法委、縣委全面依法治縣辦聯合出臺了《關于推動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的若干意見》,對行政機關首例性案件、群體性案件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、社會影響重大案件、涉及金額巨大案件、人民法院書面建議行政機關首長出庭的等6類重大案件,要求被訴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達到100%。一般行政案件,按照“誰分管誰出庭、誰決策誰出庭”的原則,行政機關分管領導出庭應訴率要達到100%。以“兩個100%”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應出盡出,努力實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。
及時反饋通報,強化制度實效。對涉及新野縣行政機關作為被訴行政案件被告的,新野縣法院在案件開庭前及時報告縣委政法委,由縣委政法委及時函告被訴行政機關,建議其行政機關負責人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;在開庭前,向行政首長當面送達出庭應訴通知書,告知其出庭應訴的權利、義務,督促其自覺出庭;開庭前三天,行政庭工作人員會再次電話通知行政機關開庭時間;對開庭時行政機關負責人沒有到庭應訴的,記錄在冊,并向未出庭機關發出司法建議,不定期反饋給縣委政法委。以常態化機制促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常態化落實,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尊法、學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識,維護司法權威。
強化宣傳引導,營造濃厚氛圍。通過普法講座、發放資料、電視臺視頻播放等形式大力宣傳關于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相關規定,切實增強行政首長的責任意識、參與意識,營造濃厚的氛圍。
大力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,讓糾紛雙方直接溝通,直面爭議焦點,既有利于化解以往“民告官不見官”的局面,督促行政機關積極履行法定職責,也有利于拉近“官”、“民”距離,促成問題更好更快地解決。新野縣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,將積極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的規范化、常態化建設,促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穩步推進。(杜明 胡曉飛 劉永輝)
來源:中華網河南